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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眼科学院“申请-考核”制(第一批)博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发布时间:2022-12-28 


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2版)》(成中医研究生〔2022〕13号)文件及《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精神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眼科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第一批)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具体如下:

一、招生计划

详见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内附眼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s://ykxy.ineyehospital.com/rcpy/yjsjy/933.html

二、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形式:复试采用线下面试方式,地点为成都中医药大学十二桥校区眼科学院会议室(1教3楼),考生需在12月29日13:15前至眼科学院304教室提交规定纸质版材料,包括个人简历6份、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成果材料明细表及支撑材料,并现场抽签。

2、复试内容:复试综合能力测试及外语能力测试两部分构成,每名考生复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考核内容如下所示:

1)综合能力测试:由专业综合能力科研写作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仅供参考,不作为评分标准)三部分构成:

    A.专业综合能力:侧重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表达能力、科研素质和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前沿知识的掌握及学有所用的能力。专业型考生应更侧重于了解考生的临床技能。

    B.科研写作能力:已发表论文情况,并提供代表性文章1篇以及硕士毕业论文。

    C.综合素质能力(仅供参考,不作为评分标准):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方面。考核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既包括查看考生的有关资料及其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也包括复试时了解考生情况。

2)外语能力:测试考生理解外语语言表达的能力及口头交际的能力。

三、复试具体流程安排

1、考生复试前须登录学信网系统缴纳复试费。

2复试考核组织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学院交学院妥善保存一年。

综合面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以导师为主体的复试面试专家小组,考核专家均为正高,设组长1人(博士生导师),秘书1人(由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担任)。所有面试专家须全程参与,如有专家中途变更,面试成绩无效,需重新组织面试。

考核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核组长要严格掌握考核标准,确保考核时间和质量,每生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给出评语。考核小组秘书负责记录、填写《考核记录表》等,由考核组长签名确认,并由考生当场确认并签名。

3、考生分组安排:由学生现场抽签决定。

4、考生候考准备:复试前45分钟,请各位考生在指定位置集合。

复试专家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学院复试工作安排见表,如果考生未收到通知,请主动与学院进行联系,未按时完成下列步骤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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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拟录取

1、各专业按照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排名,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复试总成绩>复试综合面试成绩>复试成果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考生总成绩=导师审核成绩×50%+复试成绩×50%

其中学院复试成绩由成果成绩与复试考核成绩两部分构成,两者权重占比为2:3。

最终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导师审核成绩×50%+成果成绩×20%+复试考核成绩×30%(导师审核成绩和复试考核成绩中任一项成绩低于60分均不得录取)

1)导师考核

招生导师根据考核材料从思想政治、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外语能力、论文写作水平、规划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评价。总分100分。

 (2)成果成绩

成果分值为100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均有基础分60分,其余额外加分需提供近五年(2018年元月1日至今)成果证明材料(报考资格审核外的额外加分材料),考生需填写提交材料明细表,成果成绩加分明细如下所示:

    A.文章加分:考生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2022年12月12日)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发表的文章,SCI论文类型若为Review则IF计算时须乘以0.5,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若为综述类型加分乘以0.5。SCI须提供论文全文、检索报告(盖章有效);检索报告中应包括文章类型、文章分区、影响因子;文章分区以中科院分区(大区)为准(2020年12月以前以基础版为准,2020年12月以后以升级版为准),IF计算以论文见刊当年的杂志影响因子为准,若当年影响因子还未发布,则以最新影响因子为准。北大中文期刊核心论文须提供杂志封面、杂志目录、版权页、论文全文复印件本部分成果加分不得超过30分。

加分计算方法为:

文章分=SCI文章加分(IF1×a1+IF2×a2+…IFn×an)+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加分(1.2×A+0.6×B)

备注:(n为SCI文章篇数;一区系数a=1、二区系数a=0.8、三区系数a=0.6、四区系数a=0.4;A为中医药科技期刊分级目录T1级期刊论文篇数,B为其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篇数)

    B.其他成果(2018年1月1日-2022年12月12日)加分包括部省级及以上课题、专利、国奖、部省级以上各类奖励,本部分成果加分不得超过10分。

a.部省级及以上课题加分:以课题负责人身份主持部省级课题,加分2分/项,国家级课题,加分5分/项。课题须提交课题立项文件、任务书复印件并加盖主管部门鲜章。

b.专利加分:考生获得的发明专利,需提供专利授权证书,排名前三的均可加分,排名第一加2.5分;排名第二加1.5分;排名第三加1分。

c.奖学金加分:考生在硕士阶段获得国家奖学金加2.5分,需提供国家奖学金证书。

d.奖励加分:考生获得的部省级及以上奖励,需提供奖励证书,奖项等级界定统一由考核小组认定。部省级奖励:排名第一加3分,排名第二加2分,排名第三加0.5分;国家级奖励:排名第一加5分,排名第二加3分,排名第三加1分。

2、考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将于2023年1月12日前在眼科学院官网公示。

3、为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完成,学院在拟定录取名单的同时会落实应届硕士毕业生的未就业情况并要求每名考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署保证按时就读并在开学报到时提交档案。2023年1月12日前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博士就读资格;往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该生攻读博士学位的公函,并附上该生身份证复印件,2023年1月12日前未提交者视作放弃博士就读资格。

 五、体检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教学[2003]3 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执行。学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由复试秘书另行通知)将体检报告纸质版送至学院302办公室。如对体检存疑学校有权要求考生到指定医院复查,确有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六、咨询与申诉

考生如对复试相关事项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28-68398866转6302进行咨询。考生如对复试及录取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纪检监察小组实名反映,申诉电话:028-68398866转6118。

七、录取工作纪律及其他相关安排

 1、严格考核,不流于形式,体现公平竞争。考核过程须真实记录并妥善留存记录材料。全程录音录像和记录资料交学院存档。

 2、任何人不能将面试考核内容等相关内容在面试前以任何形式通告或暗示考生或他人,考生不得打听考核小组成员和打听面试考核内容;违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成立考核督导小组,考核小组成员遵循亲属回避原则。

八、本办法解释权归眼科学院,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要求为准。对于录取工作中可能发生的网络舆情、疫情的应急工作,将由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舆情防控小组牵头,按照学校统一制定的工作预案执行。

        学院咨询电话:028-68398866转6302

成都中医药大学眼科学院

2022年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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