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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发布时间:2022-09-26 


为保证眼科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文件精神,制定《眼科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具体如下:

一、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条件

1、满足学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条件;

2、眼科学院科学学位(专业代码:1005Z2100602100212)限招医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医学技术(眼视光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毕业授予医学学位或理学学位(眼视光学)。

眼科学院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开头)限招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眼科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开头)限招符合临床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3、同等条件下,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优先录取:

1)在全国性各类专业知识技能、创新创业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2)在高水平期刊(包括 SCISSCIESICSCD 检索期刊等)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科研论文者(在线发表或见刊),需附具有检索资质的部门出具的检索报告。

3)具有其他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专业及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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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形式:

复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使用腾讯会议软件,学生端应使用双机位(电脑一机位,手机二机位)。

2、复试内容:

    复试采用面试提问方式,考核内容分为专业综合能力和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能力包括专业基础理论问答、专业临床技能问答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复试考核内容及分值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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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具体流程安排

1、报名

1202292800:00---92913:00,本校获得普通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报考专业申请条件者和医学长学制本科转段生(“5+3”)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及专业志愿填报。

2202292800:00--101813:00,外校获得普通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报考专业申请条件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及专业志愿填报。

2、提交材料:

1)《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在线认证”一栏申请办理,下载生成的验证报告电子文件;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

3)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单,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

4)其它证明材料:其它可以体现本人综合能力的荣誉证书或水平考试证书;或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若材料较多请新建文件夹做好分类。

5)自荐信:格式不限,包括简历、为何报考相关专业、未来学习研究计划等。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

6)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7)身份证及学生证扫描版(PDFJPG格式);

82023年眼科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考导师意向表(附件1)。

所有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请做好命名(如命名“英语六级成绩单”、“张三免冠照片”等),并以电子版文件形式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并生成压缩包,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后4+报考学院+学位类型+报考专业”(如:李三1234眼科学院专业学位中医五官科学、王四4321眼科学院科学学位中医眼科学),于报名当天提交至我院邮箱ykxy_yjsk@126.com

3、学院与考生联系

复试调试及演练前学院老师将电话联系考生,若考生未接到电话,请主动联系学院老师,联系方式:万老师,电话:028-683988666302

4、正式复试

第一批次复试时间为:929-930日,具体时间由学院老师另行通知。正式复试前30分钟,考生须按规定准备好软硬件及备考环境,做好候考工作,在此期间须保持电话和网络畅通。以后批次的复试时间请等待后续通知。

五、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各专业按照在当批次面试学生中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依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根据考生填报的《2023年眼科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考导师意向表》及导师意愿双向选择进行录取。当复试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专业综合能力成绩>外语能力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考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将于复试工作结束后24小时内在成都中医药大学眼科学院官网公示。推免生接收到“推免服务系统”的待录取通知后4小时内予以确认,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入学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2、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其录取资格无效。

3、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咨询部门

联系地址:成都中医药大学十二桥校区一教学楼3楼眼科学院302办公室(研究生科)

电话:028-68398866,拨通后转接6302

八、未尽事宜由眼科学院推荐免试工作接收小组负责解释。

 

 

                                                    


 眼科学院

                                                  2022926


附件1-2023年眼科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考导师意向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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