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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学院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统招调剂复试录取办法

当前位置:人才培养 > 研究生教育 > 发布时间:2024-05-22


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统考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一志愿考生上线录取情况,特制定本调剂复试录取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剂复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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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剂基本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符合我校2024年博士生初试基本分数要求,研究生院官网公示的名单为准。

(二)第一志愿初试科目代码及科目名称与调入专业科目代码及科目名称完全相同。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

(四)同一批次调剂仅限填报一名导师。

三、调剂工作程序

(一)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在524日上午09:00前将导师签字同意后的调剂导师意向表(附件1)提交学院办公室(十二桥校区一教303办公室)。

(二)所有考生均须填报调剂导师意向表且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调剂。对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报考同一导师名单以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确定。在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按不低于同一导师招生计划的1:1.2进行确定进入复试调剂名单。

 二、复试相关安排及内容 

(一)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面试考核。复试成绩为10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20分、面试考核占80分),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0分钟。 

1.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外语听力考查考生理解外语语言表达的能力,口语测试考查考生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专业综合面试中与专业问题同步进行。可通过用外语提问、回答、日常对话等方式完成。外语测试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

2.面试考核:

1)专业综合面试(60分):侧重在逻辑思维、反应敏锐性、科研素质和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以及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

2)专业实践技能测试(20分):考查考生临床思维能力以及处理实际临床问题的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仅供参考,不作为评分标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复试具体安排: 

1.专业实践技能测试:

①测试时间:2024525日上午9:00

②测试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十二桥校区一教三楼眼科学院(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37号)

2.专业综合面试:

①面试时间:2024525日下午14:00

②面试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十二桥校区一教三楼眼科学院(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37号)

三、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录取成绩由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组成。

计算方式:录取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评定以百分制记分,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录取原则

按公布的调剂复试录取办法中公布的调剂计划名额开展录取工作,按报考同一导师的调剂考生录取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可在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查询)。考生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报告交至眼科学院303办公室。在审查纸质体检报告中如对体检存疑,学校有权要求考生到指定医院复查,确有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我院将在学院官网(https://ykxy.ineyehospital.com/)发布复试动态信息,不再另行发放书面复试通知。

(二)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更改个人联系方式并保持电话通畅。 

(三)为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完成,请拟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考生提交就读确认书(请在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上手写明确就读情况,并提交给眼科学院教学部),未提交者一律不予录取。 

六、咨询 

咨询地点:成都市十二桥路37号成都中医药大学一教303眼科学院教学部办公室,联系人:史老师  028-683988666302     

七、公示查询 

学院将于面试结束后在成都中医药大学眼科学院网站(https://ykxy.ineyehospital.com/)通知公告栏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进行公示,并同时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八、监督管理 

考生如对复试及录取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复试纪检监察小组实名反映、申诉,过期不予受理。 

复试录取监督申诉电话:监督电话:028-683988666118

九、未尽事宜,由眼科学院负责解释

                   

成都中医药大学眼科学院

                             20240522


附件1:171637423885480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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