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大学眼科学院2020年推免研究生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5号)、《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成中医校〔2018〕64号)和《成都中医药大学关于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成中医校〔2020〕90号),为切实做好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段俊国
副组长:路雪婧 陶铮
成 员:张富文 高山 周春阳 谢艾芮 左晶 李娜
秘 书:王蓉蓉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士)。
2. 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模范遵守校级校规,不得有学术不端或不诚信考试记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学习成绩优秀,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年级30%以内,不得有重修或补考记录,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按照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必修课、限选课)。
4. 综合素质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倾向。
5.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规违纪受处分记录。
6. 单列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学校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资料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具体工作参照《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成中医校〔2018〕64号)执行。
(二)附加分加分项目
1.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不含文献综述),经学院组织专家确认其学术价值后每篇计0.1分。核心期刊以文章见刊当年《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图书馆)、《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为准。见刊或提供录用通知。一般刊物及专业报刊(省级以上)上发表专业文章每篇计0.005分(累计不超过3篇)。
2.参与国家级课题并立项计0.05分(排名前10位);参与省部级课题计0.03分(排名前7位);参与厅局级课题计0.015分(排名前5位);校级重点课题申报并立项计0.015分,校级一般课题申报并立项计0.01分。
3.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需受理:第一、第二、第三申请人):计0.015分、0.01分、0.005分(累计不超过0.045分)。
4.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或"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特等奖前4位主创每人计0.2分,第5-10位主创每人计0.1分;一等奖(金奖)前3位主创每人计0.15分,第4-10位主创每人计0.075分;二等奖(银奖)前2位主创每人计0.1分,第3-10位主创每人计0.05分。三等奖(铜奖)或省级一等奖第1位主创每人计0.05分,省级二等奖1位主创每人计0.03分、三等奖主创每人计0.015分,校级一等奖第1位主创计0.015分,二等奖计0.01分,三等奖计0.005。(此项不累加,以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5.获得"四川省综合素质A级证书"者,计0.05分。
6.获得国家级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团体或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每人次计0.15、0.1、0.05分;获得省级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团体或个人一等奖的每人次计0.1分。此项不累加,以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7.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国家级(由教育部或团中央主办的评选)先进团队成员每人次计0.05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国家级(由校团委评选)先进团队成员每人次计0.001分。此项不累加,以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8.任职满一年以上考核合格的校学生会主席、校团委秘书长、校社团联合会理事长计0.1分,校学生会副主席、校团委副秘书长、社团联合会副理事长、校专业团体负责人、院学生会主席、分团委副书记计0.05分。担任校、院级学生会部长、副部长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计0.025分,其余学生干部计0.005分。此项只计算最高分,不累加,不重复计算。
9.任职满一年以上考核合格的院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计0.05分,其余学生干部计0.025分。
10.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四级等级考试425分(含)以上者可计0.1分,外语达到国家六级等级考试0.15分。此项只计算最高分。
11.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计0.05分。
12.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计0.05分。
13.学院对学生实施综合考察,综合考察,考察结果分为非常优秀、优秀、良好、较差和差五档,分别计0.2分、0.15分、0.1分、0.05分和0分。
14.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15.加分项目中成绩或荣誉的取得,均须以成都中医药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取得截止时间为当年收缴材料的截止时间。
(三)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附加分,其中附加分总分不超过本人成绩平均绩点的20%。具体分数将有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
根据教育部下达、学校统筹规划后的统一名额上报。每年不固定,以当年学校最终分配名额为准。
四、推免生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启动推免工作。学生自愿报名,填写《成都中医药大学眼科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道德鉴定表》(附件1)、《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申请单列的学生名单及材料上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进入单列名额的学生进行校内答辩。
2.按条件审核、公示、推荐,并完成《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名单汇总表》(附件3),学生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英语及计算机证书、获奖证书审核原件,在证书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姓名并加盖院章作为推免研究生附件材料,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
3.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推免生名单经"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上级部门审批。
4.根据当年推免时间安排,推免生进行注册、查询本人推免生资格及相关政策,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
5.毕业时再次进行推免资格审查,违反遴选基本条件者取消推免资格。
五、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纪律
学院推免工作全程接收校、院纪检工作部门监督。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研究生工作的政策性强,参加推荐的工作人员一定要秉公办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规范的开展工作。工作人员若有子女在本校就读且申请推免者,必须回避。
六、其他事项说明
本办法在实施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人:王老师 1771685364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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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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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汇总表 |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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